宜縣頻出現未報准推銷抽血檢驗 衛生局要依法開罰

記者張淑玲/宜蘭報導 2017-01-13 07:25

宜蘭縣衛生局籲請民眾勿任意接受違法抽血檢驗。〔圖/記者張淑玲攝〕

最近有外地醫事檢驗所派員到宜蘭縣內推銷自費肝炎等抽血檢驗,並收取100元工本費!縣政府衛生局據報追查後表示,該類行為未經報准就在非醫事檢驗場所進行檢驗抽血,已違反相關醫事人員法規,將依法論處。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依據醫事檢驗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醫事檢驗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檢驗單為之。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或自費至醫事檢驗所檢驗之項目,不在此限。民眾應依醫師開立之檢驗單到醫事檢驗所或醫療機構進行檢驗。所以醫事檢驗所不能未經事先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准即在民眾的住家、或其他不是醫事檢驗場所的地方進行檢驗抽血。

另依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如公開宣稱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等。

衛生局提醒民眾,不要接受到住家、工作場所推銷之抽血檢驗,到府抽血的人士是否為專業的醫事人員,民眾往往不得而知,而且在非醫事檢驗場所抽血的檢體在運送途中是否保存良好,也會影響檢驗的數據。籲請民眾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要做健檢應到醫院、診所,以確保自身權益及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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