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擬鬆綁事後避孕藥規定 年滿17歲可在藥房買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6-12-05 16:07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事後避孕藥最快將於明年放寬為指示用藥,在藥房就可買到。不過也設下年滿17歲才可買、藥物不可打廣告、一次只能購買單一用量等3項門檻。(圖/Wikipedia)

現在兩性生活多元,常出現男女雙方享受「性致」,卻疏於避孕的情況。此時事後避孕藥是緊急避孕方式的選項之一。但現行規定事後避孕藥屬處方藥,取得有一定限制。不過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事後避孕藥最快將於明年放寬為指示用藥,在藥房就可買到。不過也設下年滿17歲才可買、藥物不可打廣告、一次只能購買單一用量等3項門檻。

食藥署表示,現行規定事後避孕藥屬處方藥,必須持醫師處方箋才能到藥局購買。但近期有藥廠申請將事後避孕藥放寬為「指示藥」,亦即該藥不需醫師處方箋,就能藥局購得。審核小組經討論後,作出只要藥廠提供進一步安全性資料、修改藥師教育訓練方式、說明書更改等程序,食藥署最快明年就讓將事後避孕藥成為「指示藥」。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祁若鳳表示,事後避孕藥是在事後72小時內食用,透過藥物介入女性延遲排卵,使女性無法受孕,並不是「中止懷孕」,所以事後避孕藥是單次使用。在多種事後避孕方式中,事後避孕藥算是相對安全的緊急避孕方式之一。

但為防年輕學子有心購買,與出現藥物濫用等問題,食藥署也設下事後避孕藥須年滿17歲才可購買、藥物不可打廣告,且不能公開陳列、一次只能購買單一用量等3項門檻。食藥署表示,如果進展順利,事後避孕藥最快將於明年就會放寬為指示用藥。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