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涼酒駕行為增加 警方加強取締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6-11-03 08:00

水林警方遇男子夜間騎機車未開車燈,攔查後發現有酒後駕車情事,酒測值達0.83超過標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水林分駐所警員王宥琳執行家戶訪查勤務,在雲164線顏厝寮段,遇1名蔡姓男子夜間騎機車未開車燈,上前攔查後還發現蔡男充滿酒容、全身充斥酒味,員警與其交談,蔡男即坦承有酒後駕車情事,經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83超過標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警方指出,氣溫逐日下降,本週在執行巡邏勤務時,針對騎機車搖搖晃晃、夜間行駛未開車燈及闖紅燈等,有酒後駕車徵兆的汽機車實施攔查,發現民眾酒後駕車行為也逐日增加,顯見仍有不少民眾心存僥倖飲酒後開車上路;北港警分局特別籲請民眾確實遵守「酒後不開(騎)車」、「指定駕駛」及「代客駕車」,讓全體用路人有安全的行車環境。

分局長李憲蒼表示,酒後駕車容易降低警覺性,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所以防制酒後駕車及加強民眾交通安全觀念乃刻不容緩之事。警方為降低各類交通事故發生,重申嚴正交通執法,持續針對肇事路段及酒駕熱點規劃警力執行酒駕及未戴安全帽等重大交通違規取締,希能杜絕民眾僥倖心態,有效防制事故之發生。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酒後不開(騎)車 開(騎)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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