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可拒絕觀課 家長團體怒批出賣教育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6-10-26 18:03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團體到市府抗議反觀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及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等教育團體26日前往台中市政府大門口抗議,指控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反對公開觀課,透過勞動調解方式反觀課,教育局竟以資方代表身分同意,成立調解內容,出賣教育。抗議團體在現場召開「教室重地!閒人止步?」記者會,強力反對觀課調解結果。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教育部因應國際趨勢,已在103年通過「12年國教課綱總綱實施要點」,課綱的地位是法規命令,課綱規定107學年度起,全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但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反對公開觀課,進而向勞動局申請調解,教育局20日以資方代表身分同意,成立調解內容:尊重教師的自由意願參與公開課及參與觀課,並尊重各校依民主程序辦理公開課及參與觀課。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團體除了發出聲明稿,呼籲台中市中小學開放「觀課」,不要把教室的門關起來。也以集體抗議行動表達維持公開觀課的立場。

全家盟和校長協會認為,教育產業工會申請的調解結果是「教育賣身契」,把孩子的受教權給賣了,一旦成立,不適任教師都可拒絕觀課。如果老師擔心自己教不好,被外界批評沒面子,學校應該建立一套支援系統,讓老師學習後再上場,而非直接把教室的門關起來,拒絕外界檢視。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對此表示,配合107學年度上路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從現在到課綱正式實施前,將遵循課綱精神,尊重並鼓勵辦理校長及教師公開課與觀課,並於107年8月1日課綱正式實施後,全力協助學校推展公開課、觀課,以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

對於教育產業工會提出由教師自由意願參加「公開課與觀課」事件,教育局強調,在107年課綱正式實施法前,法令尚未強制要求,因此該局採用「鼓勵」並非強制,但是「尊重」亦非表示學校及教師可以完全停止辦理公開課與觀課。教育局珍惜成果,也會繼續鼓勵學校自主規劃辦理公開課與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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