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鏡頭「攝」裙底 手機偷拍狼被逮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8-10-05 00:38

中壢派出所查獲沈○○(男、74年次)涉嫌於日前偷拍女子裙下風光,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中壢派出所於107年10月3日17時50分在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1處店家內持桃園地檢署核發之拘票執行拘提,當場查獲沈嫌(男、74年次、服務業、妨害秘密前科)涉嫌於日前偷拍女子裙下風光,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於日前受理劉姓女子(73年次)報案,表示在9月28日13時17分在中壢區建國路的店家內,遭不明男子以手機偷拍裙底,警方受理後立即沿線調閱監視器及依據男子衣著查訪目擊證人,在10月3日申請拘票獲准後,火速至平鎮區中豐路沈姓男子工作的地點逮人,由於沈男的手機內存有大量偷拍畫面,當場人贓俱獲,沈男想賴也賴不掉,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

沈嫌到案後表示,偷拍的照片都是拿來自己欣賞保存的,不曾放到網路上散布,因為自己的嗜好,還親自學習影片串接功能,把所有偷拍來的影像串連成為一部,方便手機管理;當日會偷拍劉女,純是因為當下四處無人,劉女又背對著他,因此忍不住伸出鹹豬手偷拍。

由於沈男常出沒於大桃園地區,警方呼籲疑有受害女子,儘速與中壢分局中壢派出所連繫,以便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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