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卻能領出席費案 桃檢約談4名桃市議員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7-05-18 00:05

桃園地檢署約談四名市議員 清查議員出國卻能領出席費案

桃園地檢署17日約談包括劉茂群、舒翠玲、許清順、林俐玲等4名市議員,據了解這是檢方第二波的約談行動,檢方表示,去年年底有針對楊姓及張姓市議員出國,卻領出出席費問題進行了解,17日是同樣情形,經過訊問後晚間4人均請回。

至於市議員會在出國後,為何仍能在簽到簿上簽名領出席費,4人均向檢方表示,議會出席簽到簿是可以補簽的,且出國時都會向議會做請假報備的手續,通常議事人員會在沒出席議員簽名的欄位上蓋請假章,有可能是議事人員疏忽忘了蓋章。

桃園地檢署約談四名市議員 清查議員出國卻能領出席費案

桃園地檢署約談四名市議員 清查議員出國卻能領出席費案



議員們表示,他們回國後會補簽,也沒注意到就會把未蓋章補上簽名,而導致議會溢發出席費,之後發現有誤,都把多領的出席費退還給議會。

桃園市議會表示,議會開議期間,每次出席可領取出席費2450元,其中包含車馬費、誤餐費1450元,檢方之前接獲檢舉指稱,這有人於99年到103年期間,議會開議期間出國卻仍領取出席費,於是檢調便發動調查,果然有人在國外,還可在出席簿上簽名的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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