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砍勞基法高罰則條文 時力:輕罰2萬再多勞檢也沒用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12-06 16:02

有關勞工「一例一休」與砍國定7天假的勞基法修正草案,民進黨今天將闖關力拚三讀。其中由時代力量提出增訂的第78條之1,也就是對違規企業大幅提高違法罰則,但民進黨突然提出的修正動議,竟然要將原本已在委員會初審通過的78條之1條文不予增列。對此,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6日痛批,民進黨根本是欺騙勞工,大企業違反勞基法時,僅輕罰個不痛不癢的2萬,「對於這樣的罰則,增加再多勞檢也沒用。」

黃國昌說,對於勞基法修正,很多人認為重要的是「落實」,他十分贊成。要「落實」,除了勞檢,還有「違反的制裁」,才能有效果。問題是,口口聲聲要落實勞工權益的執政黨,對於委員會好不容易通過「強化制裁效果」的第78條之1,民進黨竟然在今天要提案刪除。

黃國昌表示,昨天收到民進黨新的修正動議將78條之1不予增列,意思是當鴻海這些大企業違反勞基法時,罰款跟過去一樣僅僅是新台幣2萬元。「對於這樣的罰則,增加再多勞檢也沒用。」黃國昌質疑,這根本是欺騙勞工,各個黨團在委員會中都同意時力提出的具有嚇阻力的條文,民進黨卻想在院會翻盤,請民進黨出面說明給勞工一個交代,將刪除78條之1的修正動議撤回。

時代力量提出的勞基法第78條之1修法版本認為,裁罰必須依照企業規模、人數提高罰鍰,如500人以上的大型企業,最高可開罰至500萬元。但民進黨將時代力量版本的第78-1條的罰則條文不予處理,提出第79條的修正動議,把罰則改訂在該條文內,罰緩將從現行條文裁罰2萬元到30萬元以下罰鍰,提升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民進黨版本裁罰標準,是交由主管機關決定事業規模,時代力量則是明定是企業人數與相因應罰則,最高上限為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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