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路口安全 全面設置「停」號誌降低肇事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6-08-31 19:22

試辦採用自發性光源標誌設施或太陽能路面反光標記,加強警示效果。(圖/記者黃村杉攝)

針對目前尚未設置停讓設施約有8000處,新北市長朱立倫31日出席道安大會,強調安全的重要性!指國內部分駕駛人駕駛習慣不佳,不像國外交通設施有一定權威性,所以特別指示交通局及各公所加速完成設施設置,並配合宣導、教育讓駕駛者養成習慣,及就易肇事路口加強執法,以提升路口安全、降低肇事。

無號誌路口在設有”停”設施的方向為支道,行經路口應禮讓幹道先行,未設置處則為少線道必須讓多線道的車輛先行。交通局表示,目前新北市尚未設置停讓設施約有8000處,將結合各公所於3年內完成全面設置,其中今年度將優先完成易肇事路口,以及設有反射鏡路口等處。

針對肇事數較高及視線較差的路口,則試辦採用自發性光源標誌設施或太陽能路面反光標記,加強警示效果;交通局指出,目前已在永和竹林路警光街口、永安街永寧街口、環河東路2段豫溪街口、中正路283巷得和路口及福和路7巷5弄環河東路口設置,後續也會觀察其效果持續推動,減少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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