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福音 租金補貼名額明年增至12萬戶 單身、雙薪皆有機會申請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11-13 22:00

內政部稍晚進一步說明,租金補貼正規劃從每年6萬戶擴大至12萬戶,而且會放寬所得標準、設籍要求、申請時間等規定,讓不論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能減輕租屋負擔。(圖/Wikipedia)

總統蔡英文今(13)日出席「保二警消社宅及廳舍都更專案里程碑」時表示,提供民眾的租屋租金補貼部分,政府預計2020年要從補貼6萬戶增加到12萬戶,並增加28億的預算準備投入。內政部稍晚進一步說明,租金補貼正規劃從每年6萬戶擴大至12萬戶,而且會放寬所得標準、設籍要求、申請時間等規定,讓不論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能減輕租屋負擔。

補貼戶數加倍,所得限制放寬

內政部表示,現行的租金補貼每年編列約6萬戶的預算,主要照顧中低收入的弱勢家庭,單身者則要滿40歲;但很多剛出社會的上班族薪水不高,在都會區租屋負擔重,卻無法接受任何補助。因此,新的租金補貼方案正規劃將名額加倍,預計擴大到12萬戶,資格會納入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並且適度放寬所得標準,從原本的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到2.5倍。

內政部舉例,以衛福部公布的2020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計算,台北市最低生活費的1.5倍是每人每月2萬5507元,放寬到2.5倍則是4萬2512元,這樣一般上班族,不論是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也不會補貼到收入較高的族群。

設籍限制減少,申請時間有彈性

現行租金補貼要求申請人的戶籍地需與租屋地相同縣市,因此很多到外縣市工作的人需特地回原鄉辦理遷戶籍的手續。內政部表示,將協調地方政府一同檢討可行的辦法,以「租屋事實」為主要認定依據,不限制設籍,讓到外地工作、租屋的人更容易申請到補貼。

另外,現行的租金補貼集中於每年7、8月間申請,超過期限才臨時有需求的家庭,必須等待隔年的機會。因此,內政部也在檢討將申請期間改為每年2次,讓租屋族能依據自身需求,決定要在哪一期提出申請。

愛心房東享稅優,可放心提供給房客申請

有些房東擔心,若給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隔年要繳的稅會大幅增加,內政部表示這可能是以前長期留下來的錯誤觀念。2018年《住宅法》修訂後增加「公益出租人」的規定,參加租金補貼的房東可享有3種稅賦優惠,不僅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有1萬元免稅額度,房屋稅及地價稅也可比照自住稅率。

若用月租1萬5千元試算,參加租金補貼後,房東每月的租賃所得稅僅342元(= (1萬5 – 1萬) x (1-0.43)(必要費用扣除) x 12%(假設適用稅率));再加上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住,總稅額甚至有機會比原本還省。

內政部強調,近年加入愛心房東的人數逐年攀升,未來也會持續給愛心房東稅賦優惠,感謝他們幫助弱勢、青年及其他租屋族;並呼籲,房東可放心給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大家一起努力,讓租屋市場愈來愈健全及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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