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工程回填弊案 布袋鎮長陳鳳梅10萬交保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2-09-03 18:43

嘉義地檢署/圖取自google地圖

嘉義地檢署偵辦「布袋鎮漁電共生農地非法回填廢棄物案」,昨(2)日前往嘉義縣布袋鎮公所等地執行搜索,傳喚王姓業者等報告及相關證人到案,今晨訊後聲押王姓業者獲准,布袋鎮長陳鳳梅10萬交保,鎮公所方姓課長及謝姓業者各5萬交保,遭通緝的楊姓業者發監執行,未到案的嘉義縣羅姓議員,檢方則同意可於下週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王姓、楊姓、謝姓等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回填業者,明知含有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不得作為農業用地之填土,竟於去(110)年11月間,利用承包在嘉義縣布袋鎮地區農地之太陽能漁電共生開發案,非法回填前開廢棄物。

惟去年12月31日開工當日,王姓業者等雖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進場稽查,發現違法回填不合格營建剩餘土石方等情形,遭到勒令停工,仍於今(111)年2月間,再次非法回填土方,相關承辦人員疑似涉嫌不法。

全案嘉義地檢署江炳勳、陳昱奉、張建強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成專案小組查訪、蒐證後,於昨(2)日持嘉義地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嘉義縣布袋鎮公所等地執行搜索,扣得相關事證,並傳喚王姓等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5人到案。

經檢察官漏夜訊問王姓等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被告王某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楊姓業者則另案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判處有期徒刑確定,發監執行;被告布袋鎮長陳鳳梅、鎮公所方姓建設課長、謝姓業者等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其等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陳鳳梅以10萬元具保,方姓課長及謝姓業者則各以5萬元具保。

捲入工程弊案的布袋鎮長陳鳳梅今天則在臉抒發文,表示自己從頭到尾配合檢察官辦案,經調查詢問後,檢察官願意相信她並無與該不肖廠商有任何往來,同時證據也證明她金流乾淨並無不法之處。

陳鳳梅臉書發文也強調,要藉此機會再次重申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近來漁塭發展太陽能之漁電共生工程趁機回填廢棄物,本案該不肖廠商這種破環布袋環境的行為經由嘉義縣環保局告知公所後,布袋鎮公所即配合縣府加強督促該案進場之土方成分,並要求該廠商迅速清理廢棄物。此中過程,雖然涉及諸多行政與公文往返流程,但她與她所屬布袋鎮公所絕對全力配合檢察官繼續調查。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