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運動會開放學校及個人組隊參賽 維持核發獎狀與獎勵金、維護選手權益

記者黃家柔/桃園報導 2022-06-22 17:15

桃園市運動會開放學校及個人組隊參賽,維持核發獎狀與獎勵金。

桃園市長鄭文燦22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體育局「桃園市運動會調整辦理方式」專題報告後表示,桃園市運動會因疫情停辦2年後,今年將恢復舉辦,維持辦理田徑、游泳競賽,但改採由學校、團體或個人報名參賽,不再經由各區辦理選拔,以簡化賽事籌辦流程,且仍依桃園市運動會規格核頒獎狀及獎勵金,以培育優秀選手、維護升學權益、增進體育表現;另外,各區是否舉辦運動會,由各區公所視疫情條件自主決定,區運動會與市運動會互不影響。

體育局長莊佳佳說明,過去桃園市運動會辦理方式延續縣府時期作法,分為兩個部分,一為「桃園市運動會」辦理田徑及游泳競賽,由各區辦理選拔及組隊參賽;二為同時辦理「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承辦,舉辦亞奧運及非亞奧運約60項競賽。

體育局同仁進行專題簡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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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同仁進行專題簡報。

近年來舉辦桃園市運動會田徑及游泳競賽過程中,面臨賽事籌辦程序繁雜、事涉單位眾多、選拔過程常受疫情影響、各區組隊限縮選手參賽機會等問題;因此,經體育局評估考量後,今年維持「桃園市運動會」,分別辦理田徑及游泳競賽,但調整由學校、團體或個人報名參賽,並針對獲獎選手核發獎狀及獎勵金。

莊佳佳表示,體育局將積極籌辦111年桃園市運動會,鼓勵各校組隊參賽,擴大選手參賽機會,也將與各區公所研議提供組隊學校相關參賽補助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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