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快篩陽經醫師確定即確診5/26全面上路 金管會:可申請防疫險理賠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2-05-25 22:05

快篩陽證明申請樣張(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台灣的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變異株Omicron BA.2本土疫情正爆發中,全台灣先前又掀起購買防疫險保單的熱潮,讓多家保險公司推出的防疫險方案確定成賠錢貨,因此傳出有保險公司利用各種手段,拒絕民眾的防疫險保單核保,甚或影響民眾理賠權益。其中快篩陽確診取代PCR檢驗確診、數位健康證明替代確診居隔通知書成理賠申請文件,是近期民眾申請防疫險理賠,最易與保險業者有紛爭的點。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新冠快篩陽經醫事人員確定即確診,於5月26日全面上路。對此金管會說明,依防疫保單契約約定,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時,保險公司應依契約履行保險責任;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後確診者,因仍符合經醫師診斷確定之條件,故符合契約之約定。

金管會表示,衛福部提供民眾申請並下載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係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數位證明發行機構,其內容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包括檢驗疾病或病原體、檢驗類型、檢驗樣本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報告的產出日期與時間、檢驗結果、醫事機構等,與現行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所引用之相關資訊均相同,得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

金管會指出,今(25)日指揮中心亦宣布,將醫師確認快篩陽性即確診之檢驗結果,納入上開數位證明中。故快篩陽性數位證明亦得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另如有進一步查證住院或診療資訊之需求,民眾可以授權方式由保險公司向醫療機構查證。

金管會亦表示,衛福部已開放民眾申請並下載數位接觸者隔離證明,其係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發行機構,與現行由地方政府開立隔離通知書所引用之相關資訊相同,得作為隔離理賠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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