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考生若確診隔離 招聯會:不補考、從三管道外加名額補救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2-01-12 18:09

大學招聯會12日宣布,為顧及考生權益,決定延續去年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原則,考生若因感染新冠並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而無法參加本學年度學測、分科測驗者,將透過招生管道補救。(圖/資料照片,圖源:Pixabay)

111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將於1月21日(週五)至1月23日(週日)舉行,此次學測不僅是108課綱上路後首次大學學測,近日台灣又逢新冠肺炎(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變異株Omicron病毒本土疫情,讓學測增添更多不確定性。原先傳出大考中心宣布學測考生若確診「不能補考」引爆爭議,今(12)日大學招聯會宣布,為顧及考生權益,決定延續去年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原則,考生若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而無法參加本學年度學測、分科測驗者,將透過招生管道補救。

三個管道皆提供補救措施

大學招聯會常委會緊急授權應變小組配合疫情指揮中心評估規劃,應變小組通過「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之補救措施」,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三個管道皆提供補救。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是已經報名111學年度大學入學測驗(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術科考試),感染COVID-19尚未解除隔離無法應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考科的考生。

補救原則採取外加名額錄取

依循110學年度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措施模式,111學年度的補救原則採取外加名額錄取,涉及政府人力管控之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部分自費系組,不列入確診考生可申請、分發之校系。

繁星推薦補救加書審

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8 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之志願校系不予分發;若經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申請入學補救調整占分比

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比照一般生填6個志願,並依照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規定繳交備審資料給招聯會,並須參加志願校系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惟屆時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者,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分發入學補救 書審取代缺少的考試成績繁星已錄取、申請正取或備取獲分發 可選擇重回原校系

分發入學管道的補救則是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分科測驗或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
另外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或繁星推薦補救)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以及今年以申請入學(或申請入學補救)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可以選擇1個校系分發。

應變小組決議有關「111學年度考生若因COVID-19確診致無法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及招生之補救措施」,將經常委會確認後,報教育部與疫情指揮中心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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