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拒絕酒測又灌酒 法院判罰18萬元吊銷駕照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1-09-06 15:55

機車騎士酒駕拒測,員警仍依拒測為由開單告發,提訴訟仍敗訴,初犯處罰鍰18萬元、吊銷駕照,3內年不得考領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日前有一名機車騎士闖紅燈遭警員攔停後先是拒絕酒測,後又趁機灌酒,故意干擾酒測結果,最後仍被法院判決須繳納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禁考3年及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裁決處統計,今(110)年1月至7月,新北市列管的酒駕拒測案件共有243件;酒駕拒測,初犯處罰鍰18萬元、吊銷駕照,3內年不得考領;5年內再犯第2次以上,每次再加罰18萬元,累計無次數上限,駕照5年內不得考領,得不償失。

裁決處指出,日前有一名機車騎士因闖紅燈遭警員攔停後,因全身酒氣,員警欲對他進行酒測,這名機車騎士則故意拖延時間,同行的友人並趁機遞給他一罐啤酒, 讓他一口喝完後即向員警表示願意接受酒測,但員警仍依拒測為由開單告發。

事後機車騎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其經警員告知酒精濃度測試標準及流程後,不論以積極行為表示拒絕或以消極不配合方式排斥酒測,均屬「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所以判決機車騎士敗訴,仍須繳納罰鍰18萬且吊銷駕照、禁考3年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裁決處長李忠台呼籲所有駕駛人於路上遇警員進行酒測臨檢,務必依法配合;而為免酒駕違規觸犯刑法及行政罰責,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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