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健身房預繳消費須履約保證 中市府籲消費者慎選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9-06-05 17:19

近年來運動風氣盛行,各類健身房、健身中心如雨後春筍般開設,然而因健身費用多採預先繳付方式,相關消費糾紛也日益增多。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消費者在簽約前,除了解課程及場地設備等軟硬體設施,針對非按月繳款的預付型繳費方式,應優先檢視契約是否有提供履約保證,避免發生日後若業者倒閉而求償無門的困境。

法制局表示,以台中市去年受理消費爭議申訴件數中的前10大案件類型為例,健身糾紛排名第9;然而今年1月至5月底止,健身類的申訴件數,已快速增加到第1名,主要是因中部連鎖健身俱樂部「麥克健身生活館」爆發財務問題,陸續將分店轉手他人經營,未轉手的分店也在5月中全部停止營業。而多數麥克健身的消費者因已繳付全部或大多數費用,在業者未能繼續提供服務,且契約也無履約保證的情況下,衍生不少退費爭議。

法制局指出,一般健身中心的契約多採先收款的預付型交易,與傳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消費模式不同,消費者須先付款再分次或分期使用商品或服務;因此,法規多要求預付型契約應有履約保證的記載。

法制局說明,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公告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除非健身中心費用採「按月繳款」方式而無須為履約保證外,只要是先預繳費用給業者,業者應就收取金額(含入會費用、預收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收取費用)50%的額度,提供履約保證,以向銀行開立信託專戶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方式辦理。如果發生業者經營不善倒閉或惡意捲款消失的情形時,消費者可透過履約保證機制來保障自身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健身中心會員費用的繳納,通常有月繳、季繳及年繳等方式,而年繳方式雖然經過換算後,往往比月繳方式便宜,但業者如果倒閉,又沒有提供履約保證時,消費者可能蒙受數萬元不等的損失。

李善植進一步表示,建議消費者選擇以月繳方式來繳納會員費用,一旦業者無預警歇業時,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如有年繳或季繳需求時,也要慎選有提供履約保證的健身中心。另外,在購買個人教練課程時,應考量自身時間及體力,切勿因人情壓力或業者推銷購買過多課程,導致逾期使用不完衍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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