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炒股案被判刑8月定讞解花縣長職 政院:速核定代理縣長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9-13 15:35

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2003年與「股市炒手」張世傑等人,共同炒作合機公司股票,不法所得達6302萬元。歷經多年纏訟,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傅崐萁確定將入獄服8個月刑期,內政部12日晚間亦解除傅崐萁職務。(圖/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2003年與「股市炒手」張世傑等人,共同炒作合機公司股票,不法所得達6302萬元。歷經多年纏訟,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傅崐萁確定將入獄服8個月刑期。內政部12日晚間亦解除傅崐萁職務,花蓮縣政府多名政務官、機要人員隨傅崐萁同進退,因此目前花蓮縣府由秘書長顏新章暫代縣長職。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受訪表示,會儘速核定代理縣長。

今(13)日早上傅崐萁在花蓮縣府大禮堂開完記者會後,隨即收到內政部的解職令,因此傅崐萁隨後就進辦公室打包。除傅崐萁外,花蓮縣副縣長蔡運煌、副秘書長謝公秉、衛生局長李宏滿、行研處長林金虎、環保局長饒忠、民政處長蕭明甲、財政處長劉台文、客家處長賴錦昌等花縣府局處首長,與5名機要人員隨傅崐萁同進退,也打包去職。

花蓮縣府表示,代理縣長到職前的「空窗期」,縣府公文由秘書長顏新章負責處理,同時縣府已向中央報請,先由各局處副局處長先行代理去職局處長的業務,等到代理縣長發布後,再將相關人事請示代理縣長。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行政院今早11時許收到內政部相關的公文,目前尚未決定花蓮縣代理縣長的人選,內政部也仍在徵詢中,但因山竹颱風將近,行政院會儘速核定花蓮縣代理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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