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雙警命案偵結 兇嫌林信吾遭求處死刑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2-09-07 17:19

台南雙警命案,在兇嫌林信吾落網16天後,台南地檢署7日偵結起訴並對林嫌求處死刑。檢方指出,第3名支援的警員陳俊安密錄器錄下傷重凃員臨死前口渴討水的悲鳴聲以及遭受重創的曹員拚盡力氣呼喊陳俊安快先救凃員,現場錄音不忍卒睹,沒人能否認此案是情節最重大的罪行。

檢方在求刑理由指出,被告林嫌將凃、曹殺成重傷倒地後,竟未對垂死的2人存有一絲一毫憐憫,反逕自在現場恣意搜刮,搶走警用槍彈後揚長而去,將倒臥血泊、僅餘一息的被害凃、曹棄於南台灣8月正午的烈日下曝曬等死。

支援員警陳俊安趕抵現場時,親見滿身是血的凃員勉強從警用巡邏車後座下車,手持礦泉水瓶,但旋即不支倒地。陳俊安的隨身密錄器更錄得凃員臨死前發出討水悲鳴,卻因遭到割喉失血過多、難以言語,當下陳俊安未能理解凃員的悲鳴意思。

而身中38刀的曹員也因傷勢過重,縱以堅強意志力反覆試圖坐起,卻又次次倒地,然曹在凃員陷入昏迷時,為營救同袍,仍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陳俊安對凃員施救。

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此案、以4點理由對兇嫌林信吾求處死刑:1、考量被告僅為免遭查獲其脫逃行為而起意殺人,過程中升高為強盜警用槍彈而殺人,動機至為不法;2、又其持利刃不斷砍殺兩名員警-割喉、切頸、插胸、刺腹,致兩員分別身中17刀、38刀,犯罪手段極爲殘暴。3、警察乃國家法律的執行者,當其受殺害,作為公權力象徵的警用槍彈又遭橫奪,林嫌逃亡途中復持警槍搶劫,視公權力為無物,使人民對於法秩序之信賴及守法意識造成莫大衝擊;4、被告在低管制的外役監服刑,竟悍然脫逃並犯下重罪,主觀上不願接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亦屬無效,重刑對其已不足以形成威嚇,所犯乃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國際兩公正公約,並無不得處以極刑的理由,據此,向法院對林嫌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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