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產檢新制度 孕婦保障更豐富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2021-09-29 06:00

衛福部國健署規劃的孕期10次產檢已行之有年,為金字塔型的產檢,即從第一孕期至第三孕期產檢次數逐漸增加,至生產前逐週產檢的做法。郭綜合醫院婦產部余沛修醫師表示,主要在過去懷孕早期能做的檢查較少,較多的孕期狀況發生在懷孕晚期,所以將重點放在第三孕期。

余沛修醫師進一步說明,醫學持續在進步,第一孕期能做的懷孕檢查越來越多,如:子癲前症篩檢、第一孕期超音波篩檢、第一孕期唐氏症篩檢、非侵入性母血唐氏症篩檢,都將產前檢查往孕早期推進,希望可以早期發現蛛絲馬跡,及早處理及諮詢。

自從上一個龍年(2012年)後,台灣生育率雖曾短暫回升後又逐年下降,台灣產婦高齡的比率卻一直上升。高齡婦女有較高的妊娠併發症風險,如流產、早產、妊娠高血壓疾患、妊娠糖尿病等等。在普遍生的少又晚生的情況下,每一次的懷孕、每一個母體和胎兒都需要全家人及醫護人員嚴陣以待。

2021年7月1日起,藉由行政院通過的「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國健署將台灣行之有年的產檢模式注入新的能量,參考國際間的醫學實證以及建議,增加了產檢次數以及項目,原定10次產檢增加到14次,對於第一孕期以及第二孕期各增加1次,投入更多的資源於懷孕前期,且第三孕期產檢次數也增加2次,使得產檢次數更加完整涵蓋三個孕期。

在過去,懷孕40週內,產檢僅給付一次超音波檢查,時常令人不解,除了自費的頸部透明帶,高層次超音波外,孕產婦常常也得在每次產檢自費付胎兒超音波檢查費,評估胎兒生長以及羊水的狀況,自7月1日起,產檢胎兒超音波補助增加至3次,至少在每個孕期都可以安排超音波檢查,雖然在過去的制度下,並不會真的整個懷孕過程只有做一次超音波,但至少在多補助兩次的狀況下,可以些許降低家庭經濟負擔。

余沛修指出,所有懷孕婦女建議於妊娠24至28週間做妊娠糖尿病篩檢,在過去沒有補助的情況下,也早已行之有年,新的產檢補助,將一階段75克糖水納入補助項目,讓要忍受喝糖水之不舒服,又要同時被抽血不舒服的辛苦孕產婦們,減少一些開銷,減低花錢受罪之苦。

孕期貧血會造成母體不適及胎兒體重過輕或早產等的併發症,過去在第一次產檢時即會檢驗母體有無貧血,及篩檢地中海貧血,貧血者,需評估原因以及追蹤,就算第一孕期無貧血,後續仍有可能發生缺鐵性貧血,因此孕產婦建議於24-28週之間再次檢驗血紅素。在新制產檢裡,將這一項檢查也納入給付,有辦法的找出孕期中貧血的孕產婦並給予適當的評估以及補充,降低可能的併發症。

余沛修醫師強調,產檢制度的改善,除了要提高民眾的生產意願外,也致力於更好的產前照護品質,期待未來能夠投入更多的心力於產前檢查,使這個高齡且少子化時代下的孕產婦以及新生兒,能夠更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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