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餐具回收設施10月上路 嘉縣籲業者落實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1-09-28 17:26

10月1日起自助餐、便當店依規定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陳致愷翻攝

環保署6月21日公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嘉義縣環保局指出,自110年10月1日起,將持續輔導查核縣內有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且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販售的自助餐店及便當店,呼籲業者應裝設紙餐具資源回收設施,並採取必要回收宣導措施,及交付回收對象回收。

隨疫情趨緩,餐飲業開放內用,環保局長張根穆提醒,紙餐具為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項目,轄內自助餐店及便當店業者內用提供紙餐具,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及標示回收標誌。

環保局指出,該局將於10月1日起,持續輔導查核,若有違反規定者,將可開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呼籲自助餐及便當業者配合最新法令規範,落實紙餐具回收。

另,除店家配合做好紙餐具回收設施外,也需要民眾的協助,張根穆提醒,希望每位消費者用餐後能順手去除菜渣,並以衛生紙簡單擦拭,再落實「清理、分類、堆疊」3步驟,共同齊心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10月1日起自助餐、便當店依規定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陳致愷翻攝

10月1日起自助餐、便當店依規定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陳致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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