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聯合稽查電動自行車經銷商 護民眾權益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1-09-27 21:45

桃市府聯合稽查電動自行車經銷商,以維民眾權益

為保障民眾購買電動自行車權益及避免未審驗合格電動自行車上路影響道路安全,桃園市政府道安團隊(包含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站、交通局、警察局、消保官)與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於110年9月23日辦理電動自行車業者不定期聯合稽查,抽查桃園市轄內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針對其販售之車輛是否黏貼懸掛合格標章以及是否具審驗合格證明、車輛外觀與車輛有無明顯改裝差異等項目稽查。

有鑑於電動自行車事故有提升趨勢,市府道安團隊除加強宣導管道向販售端、購買端宣導電動自行車相關資訊,亦不定期持續性執行電動自行車路邊及業者稽查,經查核多為經審核合格之電動自行車現場未檢附審驗合格證明,查核團隊現場向業者說明向製造商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製造商應一併提供審驗合格證明供檢視其是否有再次改裝之情事,業者購買商品進行販售時應進行確認,避免販售未符合格商品予消費者,並向業者強調電動自行車不可負載人及非法改裝,亦不得販售未有審驗合格標章之車輛,倘有違規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消保法裁處。

交通局局長劉慶豐向民眾呼籲,電動自行車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25公里者,並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及安全行駛;以及購買電動自行車前確認車輛是否黏貼懸掛合格標章,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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