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廚餘養豬 竹縣加強阻絕非洲豬瘟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1-09-12 15:59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防疫稽查小組積極執行稽查工作,10日於湖口鄉養豬場內,查獲廚餘2桶,未依規定將廚餘載入養豬場內已涉及違法,但未發現使用廚餘餵食豬隻跡象,先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對養豬戶第1項第1款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查處,日後稽查小組會持續稽查作業,嚴防豬農心存僥倖。

農委會110年8月27日公告自8月30日起禁止搬運廚餘至豬場,自9月1日起禁止將廚餘作為豬隻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禁止期間至9月30日,違者將分別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及飼料管理法第20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竹縣為第三大廚餘養豬縣市,豬隻染疫風險高必須加強各項防疫措施,尤其對轄內廚餘養豬場的稽核,請縣內養豬戶在禁用廚餘期間切勿將廚餘載入豬場或使用廚餘,違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處分,罰則甚重並將按次加重處分,業者勿以身試法,同時籲請新住民及外籍移工不要網購或私自夾帶母國肉製品來台,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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