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給付20年來首調高 致死及障礙給付上限提高至300萬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9-01 21:00

衛福部食藥署1日宣布,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之一,將因藥害導致死亡及障礙之給付上限,從原先的新台幣200萬元,調高至300萬元。(圖/示意圖,圖源:Pixabay)

藥害救濟給付標準救濟金額時隔20年後,終提高賠償金額!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日宣布,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之一,將因藥害導致死亡及障礙之給付上限,從原先的新台幣200萬元,調高至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考量藥害救濟給付標準救濟金額為2001年訂定,已時隔多年,為配合現今社會經濟情勢,食藥署經衡量政策及財源等面向,調高死亡及障礙救濟給付金額上限,但在今(2021)年9月1日前所發生之藥害事件,給付上限仍依照修正前額度給予救濟。

食藥署提醒民眾,凡是遵照醫師處方或藥師指示下,使用合法藥物,卻不幸發生嚴重未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像是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都可於知道藥害發生的3年內,檢具病歷紀錄、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詳細資訊可洽詢藥害救濟基金會(諮詢專線:02-23584097;網址:https://www.tdrf.org.tw/appl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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