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9月全面禁止廚餘餵養豬隻 違者最重罰300萬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2021-08-29 00:54

屏縣9月全面禁止廚餘餵養豬隻 違者最重罰300萬

屏東縣政府為防堵非洲豬瘟藉由家庭廚餘流入養豬場,宣布8月30日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全面禁止廚餘餵豬,為護衛縣內養豬場及相關產業避免非洲豬瘟疫病侵入,縣長潘孟安指示相關單位強力執行稽查縣內102家廚餘養豬戶及122場廚餘轉飼料場養豬戶,落實察查,違者最重裁罰三百萬元,呼籲養豬戶務必配合,切勿以身試法。

行政院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公告,在禁用廚餘期間,國內676家合格檢核有廚餘餵飼養豬戶,將以每頭500元補貼養豬戶的飼料差額,若農民轉型不使用廚餘,願意此後全部轉用飼料餵養,每頭豬可補助2,500元。

縣長潘孟安表示,屏東縣身為養豬大縣,絕不允許有任何破口,非洲豬瘟病毒可存在於環境時間非常久,冷藏豬肉可停留 100 天、冷凍豬肉 1,000 天、豬舍 1 個月、糞便室溫 11 天存在,廚餘、加工肉製品、衣物和車輛都是傳播途徑之一,一旦擴散將會衝擊產業比口蹄疫疫病更甚,縣府團隊將全力防堵,維護民眾食品健康安全及產業生計。

潘孟安強調,除配合中央全面聯合稽查,另啟動地方應變中心機制,每日回報,一旦查到違規養豬戶,將依飼料管理法裁處3萬至300萬罰緩並依動物傳染病條例裁處5萬至100萬裁罰,抓到絶對開罰,也請所有養豬戶務必配合,產業是整體共同維護,大家共體時艱才能渡過這個難關。

縣府將持續清查各轄區越南商店與越南餐廳等地,另養豬業者,則會全力由動防所、環保局、衛生局和警察局聯合稽查禁止使用廚餘餵飼,而事業廢棄物及家庭廚餘,亦請民眾能配合政府措施交由清潔隊或送至環保局指定地點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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