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棄置廢棄物 新北環保稽查速逮3來源祭重罰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1-06-24 14:45

環境稽查重案組協同警察局林口分局辦案,立即查獲有來自板橋、新莊、泰山地區等2家工廠及1處民間廢棄物

新北環保局23日接獲塭仔圳內業者陳情,指將場內拆除整理後之廢棄物暫置於廠房門口,竟有不法業者隨意將所收運之廢棄物棄置其中,造成當地環境破壞。環境稽查重案組協同警察局林口分局辦案,立即查獲有來自板橋、新莊、泰山地區等2家工廠及1處民間廢棄物。相關犯嫌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4款規定,最高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

環保局指出,23日9時許接獲民眾陳情,民眾表示其係塭仔圳內業者,配合塭仔圳重劃政策,刻正辦理廠房搬遷事宜,近日其將場內拆除或整理後之廢棄物暫置於廠房門口,竟遭不法業者魚目混珠,趁機棄置廢棄物到其所承租之土地。



環保局接獲陳情後遂即指派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至現場稽查,經翻找現場跡證及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獲2車輛涉有重嫌,會同林口分局通知相關車主及犯嫌到案說明。其中1台車輛之陳嫌到案供稱,其係受雇於泰山塭仔圳汽車維修工廠,近期工廠正辦理搬遷作業,場內有許多廢棄木材,因每日經過泰林路二段,發現這個地方堆有大量木材廢棄物,未經老闆同意下與另1名員工將場內之廢木材載運至該址棄置。陳嫌表示遭查獲相當懊悔,將全力配合環保局後續查處,並立即將違規棄置之廢棄物清除乾淨。

另外1廢棄物車輛來自新莊化成路經營金屬工廠,惟近日因將工廠賣出,場內有些用不到的廢木材棧板想要處理掉,並聽人家說近期塭仔圳正辦理重劃,有許多廢棄物集中點,或許可以載運至此處理,故以500元代價向租車公司租賃小貨車,載運約13-14片廢木材棧板至此棄置。該名嫌犯遭查獲相當懊悔,接到環保局電話立刻趕來說明,也將配合環保局規定,立即清除前揭廢棄物。



環保局說,稽查員在現場翻找廢棄物跡證時,意外發現有名家住板橋王姓民眾身分證,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王姓民眾說,近期因搬家以6,500元代價委託1位何姓民眾協助搬家及清理遺留之廢棄物。何嫌到案說明坦承隨意棄置,也發現何本人也承攬本案陳情人廠房之拆除工程,惟為貪圖數千元清除廢棄物之價金,在未告知陳情人情況下,私自將他處承攬的廢棄物堆置至此,陳情人聽到該情況也表示相當無奈。

林口分局表示,新北市的環境保護是市府重要政策,也是治安工作重要的一環,而塭仔圳重劃更是結合市府及市民共同轉變新北市門面的重要里程碑,亦是分局重點工作項目,絕不容許不法業者趁塭仔圳改頭換面期間,違法亂紀破壞轄內環境。本次與環保局合作破案,絕對嚴辦到底,以示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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