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假訊息稱某校成防疫旅館 女子獲緩起訴罰3萬元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1-06-05 06:00

嘉義地檢署/圖取自google地圖

嘉義市51歲林女5/31在Line群組分享「嘉義縣某2所學校,及某汽車旅館已被徵收為防疫旅館…」疫情假訊息,經嘉義縣調站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3日偵查終結,檢方認林女犯罪事實明確,惟林女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緩起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嘉檢指出,該署於5月31日接獲嘉義縣調查站報告,指51歲林女於其住處以手機上網,在某LINE張貼「嘉義縣某兩所學校及某汽車旅館已徵收為防疫旅館,日前已有北部移送南下的病患,請諸位居住嘉義的親友,沒事不要靠近…」之訊息。

本案經嘉義縣調站調查調查為疫情不實訊息,經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林女坦承為轉貼葉姓友人之訊息,檢察官審酌林女深具悔悟,犯後態度良好,且為轉貼他人所發之訊息,出於提醒親友注意,動機尚屬良善等情,予以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之附條件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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