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停課非停業之各類教育機構 雇主不得強迫勞工請假不到班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2021-05-21 06:00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5/18日教育部緊急宣佈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傳出有幼兒園、托嬰中心因停課措施,強迫勞工請假不到班。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再次重申,教育部緊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因應疫情停課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同時配合停課,非屬因應疫情政府宣布應「停業」之特定場所,僅是「停課」,原則上勞工還是需到班,如雇主因其他考量,禁止勞工到班或請勞工不用到班,乃為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工資仍應照給,另雇主亦不得強迫勞工請事假、特別休假等。

王鑫基局長表示,教育部宣布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同時配合「停課」,停課期間,因學生、收托對象不可到校或收托中心上課,因而減少照顧的工作量,該段停課之各類教育機構,雇主不可以配合停課為由,片面要求勞工請特休或事假,但可徵得勞工同意減少工時並簽訂減少工時協議書,亦得依相關規定向勞工局辦理減班休息通報,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現行基本工資24,000元。

雇主於通報作業完成後,勞工得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申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或「安心就業計畫」,以減緩自身的經濟損失。希望勞雇雙方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最新公告、防疫宣導等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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