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托嬰中心不當照顧 被公布名稱並停辦3個月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1-03-31 17:31

南市東區某托嬰中心疑似發生幼兒不當照顧事件,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該托嬰中心稽查,發現該托嬰中心內部人員確實渉及違反兒童保護情事,讓幼兒獨自處於一密閉空間,未安排具有照顧能力的成年人與幼兒同處,亦未妥適安排幼兒之保護措施及安全環境,確實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並因該托嬰中心內部督導不周,未妥適安排照顧幼兒相關保護措施、進用非專業人力照顧兒童及未提供兒童安全環境,影響兒童權益重大,因此命該托嬰停辦3個月並公告其名稱。

社會局表示,為降低停托對家長的衝擊,將主動提供家長轉托至鄰近的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資源,同時要求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妥處托育費用退費事宜;後續亦將針對幼兒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將媒合心理諮商輔導,並引入社會福利資源給予必要協助。臺南市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家長將孩子託付給托嬰中心照顧,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不能因為老師或托育人員的粗暴動作而受到傷害,為了保護兒少權益,不會因為涉案者離職或暫停幼兒照顧工作就不究責,市府絕對要追究到底。

社會局提醒,近來雖網路爆料平台普及,但該方式並非正常的通報管道,若熱心鄉民肉搜,可能將當事人個資置於風險中,造成兒少二次傷害。提醒民眾一旦發現疑似兒少虐待,可善用「育兒安心LINE照顧」LINE@官方帳號 (LINE ID:@329ymndd)、113保護專線、110報案,或上衛生褔利部關懷e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等方式通報,通報者的身分資訊會完全保密,同時也能確保受害人的相關資訊不會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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