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分局好安心警察志工宣導團 交安宣導唱給你聽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21-03-31 01:35

霧峰分局長到黃昏市場宣導。林重鎣攝

霧峰分局為強化各項警政宣導推廣成效, 於110年2月1日成立「好安心(治安好、交通安、慈悲心) 警察志工宣導團」,分局長陳家銘更於25日利用志工講習, 期許好安心警察志工宣導團能積極投入宣導工作,除了持續強化「 預防犯罪宣導」及「防制交通事故宣導」等工作,同時也針對「 警政成效」、「婦幼安全」、「為民服務」等區塊, 提示執行宣導工作重點,將主動出擊於各項活動場合加強宣導。

霧峰分局轄大里區於110年3月初1天內即不幸連續發生2件行人 死亡交通事故,均是因為民眾違規穿越道路,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1項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第3項更規定「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 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汽車駕駛人依規定行駛道路時,無法判定行人出現在錯誤的位置, 致使反應不及而發生事故。 分局長陳家銘表示部分民眾交通安全觀念仍然不足, 特別與好安心警察志工宣導團於30日下午一同前往內新黃昏市場針對行人路權等交通安全觀念加強宣 導,並特別強調大里區人車越來越多,任意穿越道路非常危險, 尤其2件事故均在夜間視線不佳更是危險爆表, 千萬不要拿生命安全當兒戲。

好安心警察志工宣導團為吸引民眾注意及加深民眾印象, 特地編排一齣行動劇,用歌唱的方式將「夜間行走應穿亮衣、 走路靠邊行、應走行人穿越道…等」 行人應注意事項唱給現場民眾聽,更將「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應保持精神狀況良好…等」 駕駛責任編寫進歌詞當中,民眾於現場聽完均稱讚非常有創意, 而且淺顯易懂讓大家更能夠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現場更由分局長陳家銘主持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邀請大里區區長鄭正忠及大里區里長等人到場共襄盛舉, 現場以有獎徵答的互動方式加深民眾的印象, 期望民眾出外能享有安全的交通環境, 同時希望民眾了解自身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所該負擔的義務。

分局長陳家銘也特別呼籲民眾, 夜間或清晨等視線不清的時候在外行走應著亮色衣物, 分局也特別於現場發送爆閃燈等主動光源, 希望民眾於路上行走時能讓車輛注意到自己避免被車輛撞擊, 在外行走更應走在人行道靠邊行走,於穿越馬路時不搶快, 等小綠人亮起後再行走, 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時亦應減速慢行注意是否有行人要通過路口, 行經有閃光黃燈路口時應減速並觀察左右有無來車, 行經閃光紅燈路口更應停車再開,注意禮讓避免發生事故。 霧峰分局也會針對各項事故發生主要肇因加強取締, 特別針對轄區部分易生事故路段加強測速照相取締,畢竟「 十次車禍九次快」,車速越快對於車輛的操縱性就越低, 提醒民眾應多注意交通安全,平安才是安全回家的唯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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