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無礙 體育署編製運動場館友善服務手冊及使用指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2-15 08:40

(圖/教育部體育署)

我國身心障礙人口在去(109)年達到 119 萬人口,教育部體育署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國民體育法》第5條精神,保障身心障礙者運動權益,編撰《運動場館工作人員引導身心障礙者之服務手冊》及《運動場館友善設施設置及服務人員使用指引》,作為友善運動環境的推手,讓「友善運動環境」不僅是硬體規範的改善,更是思維意識、知能的提升。

隨著我國運動風氣日漸提升加上逐漸高齡化的社會,因應世界關於運動平權以及特需族群運動之注重,身心障礙者、高齡等特需族群運動的需求,應成為我國運動設施管理專業人員關注的領域,也是極具潛力且有待深度開發的藍海。

體育署表示,國內大多運動場館皆遵照政府規範進行規劃設置,然而對特殊需求者來說,並非十分具有可近性與可及性,諸如:「視覺障礙/不便者若無陪同者,遭泳池人員拒絕單獨入場,進入更衣室盥洗時,也無法得知相關設備與器材之相對位置或分辨內容物」、「聽覺障礙/不便者在水中活動時,無法透過聲音訊息即時注意周遭狀況」、「泳池區域出入口為了衛生安全設置洗腳池,但設施邊緣的高低差會導致輪椅使用者無法跨越」等問題,屢見不鮮。

體育署指出,一般社會大眾常有誤解認為無障礙環境的建立僅是為了少數特殊需求族群而設置,事實上,友善運動環境的營造與改善,受益者是所有使用的民眾。體育署委託編撰手冊及指引內容包括「了解運動無障礙環境」、「營造友善場館服務環境」、「公共空間與通用設計」、「好還要更好 - 游泳池篇」、「好還要更好 - 場館篇」以及「好還要更好 - 教室篇」等章節,當中提出各式運動場館中不同障礙類別使用者可能面臨的挑戰,並提供可行之因應方式做為參考,例如「運動輪椅屬於依照身形訂製,總寬度通常大於無障礙廁所之入口,因此門寬建議至少80公分」、「游泳池應製作告示牌提醒泳客該水道有視覺障礙/不便者,避免引起觸碰之誤會」、「飲水機應設有足夠容膝空間,須注意輪椅使用者是否有無法靠近、按不到開關、喝不到水的情況」等,並透過掃描QR Code 觀看相關數位教材,提供地方政府培訓運動場館管理人員時參考使用,讓場館人員能提供並規劃更友善更多元的運動服務,提升民眾到場館運動的意願。

體育署表示,透過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已協助各地方政府改善無障礙運動環境,目前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持續輔導地方政府辦理運動場館空間規劃及營運管理時,將特需族群權益納入整體考量,協助改善場館設施設備,秉持尊重與保障特需族群運動參與權利,積極提供安全、平等及便利的運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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