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依舊不樂觀 桃園、觀音、大園等及石門灌區一期農作停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1-05 18:15

農委會說明,考量該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事業區域內之桃園市新屋區及楊梅區,以及新竹縣新豐鄉及湖口鄉之農田有7,174公頃,已於2020年度參與水資源競用區第一期作休耕轉作及第二期作停灌,基於公平原則,今年一期作將優先予以供灌。(圖/農委會)

雖然大台北地區、東北部地區前些日子連續降雨多日,為北部水情帶來極大助益,但其他地方的水情紓解有限。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5)日召開第6次工作會報,經評估桃園(第3分區)灌區即桃園楊梅、新屋及新竹湖口、新豐等部分地區,共約有7,174公頃一期作可以供灌耕作;餘桃園(第1、2分區)灌區即桃園、觀音、大園等及石門灌區全區共2.8萬公頃,則因水庫蓄水量無法滿足灌漑用水,在不得已情況下必須公告停灌。

行政院農委會說明,考量該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事業區域內之桃園市新屋區及楊梅區,以及新竹縣新豐鄉及湖口鄉之農田有7,174公頃,已於2020年度參與水資源競用區第一期作休耕轉作及第二期作停灌,基於公平原則,今年一期作將優先予以供灌。該會農田水利署將積極運用埤塘水源、透過抽取溪水及區域排水、精密配水、加強灌溉管理等措施,期能順利完成該區域一期作灌溉。

農委會表示,除前述地區農田維持供灌外,其餘地區實施停灌,補償對象為公告停灌範圍內之實際耕作者;補償措施分為兩種態樣︰1.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2.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申報其中一種態樣。

農委會說明,停灌區內農民可於受理申報期間(1月7日起至1月26日止,假日無休),攜帶並填寫︰1.身分證或戶口名簿,2.印章或簽名,3.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4.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各管理處工作站申辦;各管理處亦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以減少農民舟車勞頓。

農委會進一步表示,針對此次受停灌影響之育苗業者、代耕業者及稻穀烘乾業者,亦有相關救助措施;另外,倘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有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

農委會強調,本次桃園地區部分區域停灌是因應降雨不足之不得已作法,該會將積極協助停灌地區受影響的農民及業者,保障其生計,度過缺水難關。

經濟部長王美花亦表示,除農業停灌外,新竹、苗栗及台中地區也將自明(6)日起實施減量供水橙燈,每月1,000度以上工業大用水戶節水7%,非工業大用水戶及游泳池、洗車、三溫暖、水療業者及其他非生活必需之用水節水10%,並視水情狀況循序漸進至20%。已請台水公司加強持續針對受影響用水戶溝通說明及訪視,並提供載水點等必要協助,也要求科技部、經濟部工業局及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針對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加強輔導廠商節水,除達節水成效外,也協助廠商降低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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