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路口車禍 雲縣9月安全大執法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2020-08-26 07:40

為防制路口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用路人之路權及安全,雲林縣警局9月起配合執行為期一個月的全國大執法工作,籲鄉親多加注意。

據警政署統計,全國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108年為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增幅3.1%;行人死亡人數107年共406人,108年攀升至458人;路口人車交匯複雜,易發生各類碰撞事故,交通意外約有6成就發生於路口,其中又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居次,由前10名的肇事原因發現,不遵守號誌死傷事故比率甚高。

雲林縣警局指出,為讓汽機車駕駛與行人更了解「路權」的重要性,9月起為期一個月的全國大執法工作,取締四大重點項目,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等;汽機車不停讓行人依法可處1200元至3600元、闖紅燈可處1800元至5400元、紅燈右轉處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走行穿線可處300元罰鍰。

局長顏旺盛表示,據本局統計資料顯示,雲林縣10大易肇事路口為(一)虎尾鎮福民路與光復路口(二)虎尾鎮中山路與民主路口(三)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德興路口(四)斗南鎮延平路一段與光華路口(五)斗六市大學路與中山路口(六)斗六市西平路中山路太平路口(七)斗六市大學路與鎮南路口(八)斗南鎮延平路一段與大業路口(九)斗六市大學路與成功路口(十)斗六市太平路與中華路口;雲林縣警察局將針對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交通違規,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遵守交通規則,也提醒車輛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為防制路口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用路人之路權及安全,雲林縣警局9月起配合執行為期一個月的全國大執法工作,籲鄉親多加注意。

為防制路口交通意外事故,保障用路人之路權及安全,雲林縣警局9月起配合執行為期一個月的全國大執法工作,籲鄉親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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