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紓困消費券只使用一半 議員籲改當場折抵以提振消費意願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2020-05-21 17:07

武漢肺炎嚴重衝擊觀光產業,為提振買氣,台中市政府推出「紓困商圈消費券」,民眾在台中市立案輔導的各大商圈消費滿200元,就可獲得20元商圈消費券,總計印製22萬張,但目前卻只使用了12萬多張。民進黨市議員謝明源、陳淑華、邱素貞、蕭隆澤21日在議會質詢指出,市府所發行的消費折扣券,必須先消費滿額,下次消費才能再折抵金額,呼籲市府應改變為當場折抵,才能提振消費意願。

台中市議會22日進行財政經濟委員會業務質詢。謝明源議員質詢表示,經發局此次消費折扣券投入500萬元預算,預計發出22萬張20元面額的消費券,但有民眾表示,最近在消費時已經有很多店家表示消費折扣券已發完,但根據經發局提供的資料,目前22個商圈僅使用12萬4760張消費券,還有一半的消費券未使用,但現階段消費者再消費也已拿不到消費券,形成活動的空窗期,其餘的消費券要如何再發放?經發局在這個活動的執行面顯然有很大的問題,要求經發局徹底檢討。

陳淑華、邱素貞、蕭隆澤議員表示,經發局為提振商圈經濟而發放的消費折扣券,必須先消費滿額,下次消費才能再折抵金額,與台東、屏東發放的消費券,採第一次消費就能直接折抵金額的方式,使用上較不便利,對於達到刺激消費意願的目的,也就較有限。而此政策很多民眾其實不大清楚,經發局的宣傳活動也沒到位。

議員建議,後疫情時代,各個縣市開始著重在經濟消費的提升,也因為不能出國,國內旅遊消費將是重點,希望經發局可以參考台東與屏東聯合發行的電子消費券、桃園規劃將與中央的振興券配合推出的500元電子消費券方式,及早規劃、超前部署。

經發局長張峯源答詢表示,為提振消費者買氣,市府印製22萬張紓困商圈消費券,民眾在台中市立案輔導的各大商圈消費滿200元,就可獲得20元商圈消費券,並可於下次消費時折抵,推出後民眾反應熱烈。因為使用期限至6月底,所以市府目前仍積極宣傳推動中。

張峯源強調,所謂下次消費折抵,並非是另外一個時間消費,而是在這家店滿額消費後,領取折扣券,到下一個店家就可以使用,希望能帶動商圈店家經濟及客群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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