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疫情 羅東初期核發62.5萬紓困補助

記者張淑玲/宜蘭報導 2020-05-18 23:36

羅東鎮長吳秋齡代表政府發放急難紓困補助金給受疫情衝擊的鎮民。(圖/羅東鎮公所提供)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衝擊,˙宜蘭縣羅東鎮公所配合中央政府擴大辦理急難紓困申請,從開始受理及週六日加班服務,到5月17日止共有35案符合補助資格,並依申請人選擇方式,分別以現金或轉帳方式核發,共有62萬5000元,其中6案18日由鎮長吳秋齡親自發放現金共13萬元。

羅東鎮公所指出,為照顧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家計陷困的弱勢民眾,自5月6日起協助受理擴大急難紓困救助案申請,並於開辦擴大急難紓困前,已先依衛福部先前頒布的審核標準,以訪視及委員開會研商方式先行核發4案,計5萬5000元。

鎮公所表示,截至5月15日止總計受理550案,由於部分審查疑義甫經衛生福利部於13日研商會議確認審理標準,隨即請社會課同仁依中央最新規定,採「從速、從簡、從寬」原則加緊審查,並於週六日加班服務,至5月17日符合補助資格共計35案,累計核發62萬5000元。

擴大急難紓困救助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事由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二)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三)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未逾2倍24,776元。(四)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鎮公所統計發現,申請案件中出現最多不符原因有:1.申請者已加入勞保不符上述申請條件。2.申請者經審核家戶存款及收入總額已逾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未逾2倍24,776元。

鎮長吳秋齡表示,政府已簡化相關申請審核作業,對於有需求者,公所將主動協助。也希望民眾申辦急難紓困救助時,能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節省承辦人員調閱相關資料時間,方能加速審查,讓更多民眾能及早獲得紓困。她呼籲,申請人多點體諒與包容,理解公所仍需作業的時間,公所會儘快處理。


廣告連結─更多羅東鎮訊息在羅東鎮公所網站http://www.lotong.gov.tw/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