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今年度有形文化資產審議 新增6處歷史建築

記者鄧富珍/彰化報導 2020-04-11 15:31

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彰化縣政府4月10日召開第一屆「彰化縣古蹟、 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 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共審議15案,新增6處歷史建築,分布在員林市、鹿港鎮、北斗鎮、 埔鹽鄉以及埔心鄉,為彰化縣增添文化資產的豐富度。

曾以一首「素蘭要出嫁」 紅透全台大街小巷的已故寶島歌王黃三元, 他的故居位於埔心黃家洋宅,彰化縣長王惠美指示文化局成立專案,目前已依文資行政程序辦理, 將排定日期進行文資審查。

員林市新增的2處歷史建築,其中「明治糖場南員林站」 為日治時期明治糖場南員林站所在,與縱貫鐵路之軌道相連, 車站本體、值班人員宿舍與三鐵共構軌道、轉轍器, 原構法及原材料仍在,值得保存。

「員林郡高等官舍」 為日治時期總督府第四種高等官舍, 建築形制及內外部空間仍保留原貌,建築物為日式宿舍獨門獨院, 屬高臺式做法,見證當時日本人的生活方式, 構造做法具有當時木作工藝之研究價值。

明治糖場南員林站。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明治糖場南員林站。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員林郡高等官舍。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員林郡高等官舍。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位在「鹿港北方福德祠」為鹿港最早、廟身完整、 文物收藏亦頗豐之土地公廟,其於地方、 宗教與建築史料皆有其重要意義,尤其, 木屏門雕刻為咸豐戊午年的作品,即咸豐八年(1858), 彌足珍貴。

北斗的「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 原為移民村指導官舍,對於彰南地區曾是日本移民村之歷史, 具有見證之價值;原有的移民村建築多已拆除, 建築體及其周遭道路系統保留完整, 可訴說日治時期移民村之風貌。

鹿港北方福德祠。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鹿港北方福德祠。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埔鹽大有陳順昌號」建於日大正甲子年(13年),有銃樓, 為防禦型建築之合院複合性建築。其磚砌工藝細膩,有蜈蚣腳簷飾, 右外護龍穀倉有增加通風採光之傳統工法太子樓,甚為罕見, 正身及左右護龍屋頂構造融合傳統閩式瓦作及日式構法。 建築裝飾包括郭新林家族風格之精緻彩繪, 及鹿港書法名家鄭貽林之墨跡。

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埔心舊館保甲事務所。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埔心舊館保甲事務所。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埔心鄉的「 埔心舊館保甲事務所」,建築本身為磚構造, 具有20世紀初官式辦公廳舍的建築工藝價值,西式屋架, 屋頂下方有圈樑,正面成山形牆立面, 為日治末期紅磚造辦公廳舍的典型,目前全臺各地, 保甲事務所已不多見,具稀少性。

埔鹽大有陳順昌號。圖/所有權人陳錫彥先生提供

埔鹽大有陳順昌號。圖/所有權人陳錫彥先生提供



埔鹽大有陳順昌號。圖/所有權人陳錫彥先生提供

埔鹽大有陳順昌號。圖/所有權人陳錫彥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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