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業紓困 中市旅館按停用營業面積減稅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2020-04-10 10:47

新冠肺炎衝擊觀光產業,台中市政府紓困再加碼,地方稅務局4月6日起針對飯店旅館業者,首創「按停用營業面積減房屋稅」新措施,讓單一樓層僅部分面積停業的業者,也可以申請房屋稅率由營業用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降低減稅門檻降低。

地稅局表示,台中市政府在3月初率先推出紓困九箭後,各機關持續滾動式檢討各項紓困措施,其中第八箭稅捐減免及緩繳措施,主動幫民眾減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協助分期及延期繳納,日前更加碼推出稅捐緩繳2.0版,放寬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的適用對象和條件。同時,地稅局也主動挑列全市約400家旅宿業及35家婚宴餐廳,業者若有部分樓層停業,也積極輔導使用較低的房屋稅率課稅, 目前已接到約110家業者諮詢外,並陸續受理計40家飯店旅館業 者申請降低稅率,累計幫業者減稅約165萬餘元。

地稅局指出,依財政部原有解釋令規定,飯店如果因為生意清淡關閉部分樓層,可按「1層樓」 面積為核准單位,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現今許多旅館經營型態改變,包括汽車旅館或民宿等, 建築方式不是單純以大樓分層式建築,對此,市府首創按停用營業面積改課房屋稅新措施,更符合業者實際營業狀況。



地稅局也提醒,在受理旅館業者諮詢過程中,發現許多業者並非所有權人,即非房屋稅的納稅人,地稅局特別設計專屬房屋使用情形改課申報書,讓所有權人及經營者共同申報,釐清實際使用情形。該申報書已放置於該局官網(https://www.tax. taichung.gov.tw/)首頁「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稅捐申辦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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