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男逕自離家 警移交衛生局從重裁罰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0-02-06 15:37

「居家隔離」男逕自離家,楊警移衛生局從重裁罰。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1名居家檢疫列管對象,於5日14時許逕自違反隔離規定外出購物,警方接獲通報立即要求該民即刻返回隔離住所,同日14時55分該民眾已返家隔離,警方已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從重裁罰。警方也呼籲民眾目前乃防疫非常時期應遵守相關規定,如違反居家隔離及檢疫規定者,最高可從嚴懲處15萬元罰鍰。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於2月5日14時26分接獲防疫中心訊息通報,轄區1名33歲陳姓居家檢疫民眾之防疫手機,疑似於14時01分出現訊號異常,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至列管陳姓民眾住所查看,經查陳民確實於下午13時許逕自離家無誤,警方立即要求陳民即刻返回隔離住所,並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行蹤,陳民已於同日14時55分返家。

5e3bb6b43e6b4

5e3bb6b43e6b4



陳男因1月時有至武漢,而實施居家檢疫,目前健康狀況良好並無發病癥狀,於2月6日就可解除「居家隔離」,但因在家太無聊就外出到超商領錢後中壢購買遊戲光碟,雖外出時均全程戴口罩,但私自離家違反居家隔離行違已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從重裁罰。

楊梅分局長林信雄表示,目前以智慧型手機建構「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如「居家隔離」列管人員逕自離家,手機將發報訊息異常,警方將立即到現場處理。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