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20年RCA案宣判 判賠262人5.1億定讞

民視新聞網/嚴文謙 台北報導 2018-08-16 16:37

抗爭20年RCA案宣判 判賠262人5.1億定讞

美國無線電RCA公司,使用有機溶劑清洗電路板,導致員工吸入有害物質,廢棄溶劑還任意傾倒,汙染地下水,許多人因此罹癌、死亡,整起案件歷經20多年審理,最高法院認為RCA等公司掩蓋事證、惡意脫產,需賠償262人共5.1億定讞,創下台灣工殤案判賠的最高紀錄!

RCA受害員工齊聚最高法院,對於兩百多人獲賠定讞,雖然不滿意,還算可以接受。

RCA員工關懷協會律師林永頌表示,「發回更審246人,當然對我們在場的勞工,或者是整個從事這個案件的人,都有點沮喪台灣的判決金額眞的低,但是雖然這樣我們還是會繼續努力。」

抗爭20年,最高法院終於做出宣判,RCA和奇異等四間公司,需賠償262名受害者和家屬,一共5.1億慰撫金,另外246人發回更審,但已經創台灣史上工殤案判賠最高紀錄。

美國無線電RCA公司40多年在台設廠,後來卻爆出使用致癌有機溶劑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清洗電路板,員工不只皮膚接觸、還吸入這些有害物質,廢溶劑被任意傾倒,污染地下水,RCA卻還抽地下水供員工飲用盥洗,衍生員工罹癌、甚至死亡,最高法院判決理由,除了認定美商RCA事發後曾減資,還兩度匯了1億美金到國外,惡意脫產規避賠償,其中三號井跟五號井似乎因為人為掩藏未標示地點,跟一般封井作業不符,意圖掩飾污染事證。

聲援學者表示,「很多會員的感受是,不知道是要哭還是要笑,我們不知道我們到底被判了什麼,這個顯示出台灣的司法改革,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官司打了20多年,部分判賠定讞,尚未定讞的RCA員工也堅持抗爭到底,永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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