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7年9個月 嘉市火化場經縣府公告啟用

記者蕭碧月、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8-07-19 18:05

化解延宕7年9個月爭議,嘉義縣正式公告新火化場啟用

嘉義市政府於新火化場完成相關設施後在99年9月29日正式發函向嘉義縣政府申請啟用,惟因嘉義縣要求增加回饋金及聯外道路改善經費問題,以致延宕超過7年9個月未能公告啟用,在努力溝通及行政院以最積極態度介入處理下,縣府終於昨日(7月18日)正式公告嘉義市新火化場啟用,為這項困擾嘉義市、縣超過7年9個月的爭議寫下圓滿的結局。

從嘉義市長涂醒哲就職開始,即指示將新火化場爭議列入「雲嘉嘉聯合治理會報」討論議題積極協調,104年12月7日涂醒哲更親赴嘉義縣府拜會縣長張花冠研商,雙方取得「殯葬管理所為歷史共業問題,縣府不會遽然對新火場使用開罰」及縣市雙方並達成「火化場聯外道路地方配合款問題,由縣市合作再向中央爭取全額補助」共識,逐步縮小爭議差距,107年1月12日行政院賴院長蒞臨本市訪視,涂市長掌握與賴院長、張縣長會面時機,面報院長關於新火化場啟用等相關事宜,獲得行政院重視,以積極、主動的態度介入處理,並在體恤嘉義縣、市民眾的共同福祉及務實考量執行上的難處,縣府終於正式公告嘉義市新火化場啟用,拆除這個不定時的炸彈,為縣市共存共榮樹立良好典範。嘉義縣、市唇齒相依,市府期待縣、市繼續合作,為嘉義民眾更美好的生活共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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