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污 嘉縣佈下「天羅地網」取締露天燃燒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07-12 17:33

嘉義縣佈下「天羅地網」,取締露天燃燒行為改善空氣污染

6部制高點固定型監視器、1部移動型監視器、2台空拍機、1顆監控衛星,11位陳情案件稽查人員,11名露天燃燒巡查小組,48名社區環保義工及地方巡守隊,從空中、地面全面監視,嘉義縣佈下綿密的「天羅地網」,全方位取締露天燃燒。

調查研究報告顯示,露天燃燒產生的懸浮微粒(PM10)及細懸浮微粒(PM2.5),是造成空氣污染的元兇之一,嘉義縣有高達30%的PM2.5來自於農作燃燒,減少露天燃燒是嘉義縣改善空氣污染重要指標工作。

為加強管制露燃行為,嘉義縣環保局引進多項科技化設備,包括飛行距離達7公里,能由環保局飛行到朴子市、鹿草鄉和六腳鄉,並涵蓋1號國道周邊範圍,飛行高度2000米的空拍設備;露燃熱區制高點部分,設置6部32倍數監視器及1部移動型遠端監視設備,其中1部在焚化爐煙囪頂端,最遠可看到到東石港及布袋港,並搭配美國衛星遙測火點監測平台,全面監控境內露天燃燒事件。

地面查核部分,環保局原有11名稽查人力,再增派11人成立巡查小組,還結合社區環保義工及地方巡守隊建立通報Line群組,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將祭出檢舉獎勵金,經檢舉查證屬實,就提供100元獎勵金,目前已有48位隊員加入通報行列,一旦發現露燃痕跡,將現場定位,透過地籍查詢方式,釐清土地所有人,通知到案說明,查證屬實依法告發;露天燃燒處分案件相較去年同期的12件已增加到18件,告發件數增加50%,但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從19站日減少至13站日,取締已具成效。

嘉義縣政府秘書長顏旭明指出,環保局已針對太保市、新港鄉及民雄鄉補助推動稻草現地翻耕掩埋費用,呼籲民眾不要露天燃燒造成空氣污染,經查獲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行為人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顏旭明表示,新修正通過的空氣污染防制法加入了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處分規定,意即不管是否「自燃」還是供稱「不知誰放的火」,都屬管理不當行為,將直接處以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者為工商廠場則處10萬元以上500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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