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中斷無縫接軌 上市豬隻須檢附家畜健康聲明書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07-03 19:34

宣導7月9日起上市豬隻須檢附家畜健康聲明書,並要求運豬車輛司機離場前應完成清洗消毒後才可離場。(圖/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3日指出,口蹄疫疫苗107年7月1起停止施打,但肉豬、肉牛及肉羊等偶蹄類動物上市至肉品市場或屠宰場時,則應繳交家畜健康聲明書;另為達到防疫不中斷無縫接軌,派駐肉品市場人員仍繼續收取口蹄疫疫苗購買證明票至9月30日,共同讓臺灣成為口蹄疫非疫區。

農業局表示,口蹄疫疫苗停止施打後,呼籲農戶確實檢視畜牧場內動物健康情形,並請運豬車司機協助繳交家畜健康聲明書,未繳交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罰款5萬至100萬罰鍰,防疫如同作戰,需要政府與產業間一同並肩作戰,讓口蹄疫在台灣根除。



動保處派駐肉品市場防疫查核人員許桂春對所有進入市場的運豬車司機查驗口蹄疫疫苗購買證明單,同時向運豬司機宣導7月9日起上市豬隻須檢附家畜健康聲明書,並要求運豬車輛司機離場前應完成清洗消毒後才可離場,避免疾病由肉品市場帶回畜牧場,阻絕疾病傳播。



此外,動保處定期訪視養豬、牛及羊戶,瞭解場內動物健康情形,輔導飼主落實消毒作業及車輛管制,告知農戶發現飼養偶蹄類動物粘膜有起水泡、跛腳、落蹄或異常死亡時,應立即通報即時處置,隱匿疫情未主動通報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5萬至100萬元罰鍰,發生病例的動物除依法撲殺,也不予補償。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