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車不一定是高汚染車 符合加嚴排放標準仍可上路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8-06-29 06:50

針對此次空污法的爭議,台南市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本次修法,針對高污染的交通工具進行加嚴管制,雖然移動源個別排放量相對小,但總體數量眾多,加上車輛排放位置更接近人體呼吸道,故高污染車輛對民眾健康影響不容忽略;環保局強調老車不等於髒車,因此不管幾年的汽機車,只要符合加嚴後排放標準,並未禁止上路,包括空品維護區,仍舊可以進入。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目前台南市各大工業區是高污染車輛進出最多的區域,污染較其他區域嚴重,因此預計將工業區劃為空品維護區,優先管制,並非全部行政轄區均管制,對台南市一般民眾生活行動影響不大。

環保署也將會視空氣污染狀況分階段來推動移動污染源管制,相關汽機車加嚴排放標準會依照法制程序辦理預告、公聽會等程序,聽取各方意見且有配套措施後才會實施,請民眾配合相關政策,減少空污排放。

特別提醒欲淘汰車輛的民眾,請把握本市推出的汰舊補助方案,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107年最高2,000元,108年將降至500元,109年起則不再補助;柴油車部分,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一、二期老舊大型柴油車淘汰報廢依不同期別車型可申請5至40萬元補助;88年7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出廠的三期大型柴油車加裝環保署核定的濾煙器,可申請7萬至15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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