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卡7/1起可繳水費、電費、瓦斯費? 政院:假的!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6-22 17:16

媒體報導國民旅遊卡7月1日起,可以繳水費、電費、瓦斯費。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鄭重澄清,繳水費、電費、瓦斯費國民旅遊卡從來都不是國民旅遊卡的使用範圍。(圖/Wikipedia)

行政院在2018年5月18日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放寬國民旅遊卡自行運用額度使用業別,並預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不過今(22)日有媒體報導國民旅遊卡7月1日起,可以繳水費、電費、瓦斯費。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鄭重澄清,繳水費、電費、瓦斯費國民旅遊卡不是國民旅遊卡的使用範圍。

「國民旅遊卡」制度起自2003年,是以中華民國公務員為主要發行對象的卡片,其核發、使用、信用額度計算均與一般信用卡相同,其推行目的在於鼓勵公務人員利用休假及信用卡消費,從事於台灣境內跨縣市的國內旅遊。國旅卡的消費額度來源其實就是公務員的不休假加班費補助,自2017年起,公務人員如具14日以上休假資格者,休假補助總額為16000元,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各為8000元。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2018年7月1日放寬國旅卡自行運用額度使用業別後,觀光旅遊額度仍維持8000元,並無改變,所以對觀光產業不會造成衝擊影響。此次放寬自行運用額度8000元的使用業別後,除了珠寶銀樓及八大行業外,商圈內外的業別均可申請成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

人事行政總處強調,水費、電費、瓦斯費,從來都不是國旅卡的使用範圍。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國旅卡的修正,不僅維持原來的觀光旅遊額度,對國內觀光產業不會造成影響,也可以適度回應公務人員之訴求,以及業者希望能成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的期待,整體而言將有助帶動國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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