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骨塔超賣導致先人無法進塔 南市議員要求市府負責解決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8-06-06 17:12

持有納骨塔權狀,先人卻進不了塔,真是情何以堪!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林美燕和曾培雅,6日帶著受害者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有龍、喜願納骨塔股權糾纏十多年,納骨塔超賣7、8萬格,台南市政府卻長期怠惰不處理,讓消費者先人骨灰在6月9日入塔卡關。議員們籲請對納骨塔權狀真偽有疑義的民眾,可到各議員服務處或消保官處協尋,也要求消保官成立集體訴訟窗口協助民眾,並將此超賣嚴重問題在市政會議中提出討論,儘速擬定解決方案。

市議員林燕祝、林美燕和曾培雅指出,納骨塔的建照和使用執照都是市府民政局核發,有龍和喜願兩家公司簽有分管契約,前者負責十分之四的靈骨塔權狀販售,後者負責十分之六,後來因為喜願在民國96年退出換國寶接手,自此有龍公司就以喜願販售的是偽造權狀,要求之前購買的消費者要多付出1萬5千元的永久管理費和2萬4千元的費用才能進塔,由經營權之爭演變成靈骨塔權狀真偽大戰,受害的卻是廣大消費者,保守估計超賣的靈骨塔位高達7、8萬格,10多年來,台南市政府及主管的民政局卻放任不理,讓人不得不合理懷疑這家納骨塔是如何取得建照和使用執照的?

林燕祝等議員表示,她們服務處接獲的陳情案件都超過上百件,為服務鄉親也親自跟有龍溝通,請有龍概括承受,結果都不歡而散,即使民眾提起債務不履行訴訟二審勝訴,判決書清楚寫明有龍應概括承受喜願所販售權狀,有龍公司仍抵死不從,這次有民眾母親去世,這個禮拜六就要進塔,有龍仍是堅持要加錢才能入塔,業者行為真讓人痛心。

陳情婦人哭訴,省吃儉用才買了塔位,又不是買來做生意,她的母親去世才發現當初買的納骨塔權狀不被承認,導致6月9日無法進塔,讓失親的為人子女者是痛上加痛。

市府主任消保官楊璿圓也慷慨陳詞,有龍公司有他的企業責任和良心,目前她手中的8件案件,有龍就是不讓步,儘管台南高分院判決書中強調有龍和喜願是分感契約糾紛,跟買受人無關,買受人有永久使用權,有龍也不可以加收任何費用,目前有龍公司聲聲宣稱喜願販售的權狀是不合法的,如果真不合法,為何加收費用後就變成是合法權狀。有龍公司代表劉律師表示,消費者跟喜願的糾紛,請求賠償救濟的對象是喜願不是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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