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170萬餘元 台南市議員吳通龍被起訴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8-05-29 19:59

台南市議員吳通龍涉嫌以妻子及友人等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70萬餘元,台南地檢署29日偵查終結,並依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出,吳通龍擔任第1屆市議員時,明知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係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陸續以妻子、梁姓女性友人及林姓女員工等3人名義,向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涉嫌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170萬1782元。案發後,吳通龍夫妻已繳回不法所得170萬1782元,檢方則依法宣告沒收。

吳通龍於偵查中表示,他向梁女、林女表示因其服務處開銷大,議員薪資不敷使用,主動詢問對方是否願意掛名擔任其助理,並將公費助理薪資作為其服務處開銷及公關費,2女基於情誼及員工身分而同意,並非正式助理,也未領取任何議員助理等薪資。

台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並依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將吳通龍等4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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