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 鄭文燦:將參考北高審慎評估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8-05-24 15:26

針對設置「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計劃,桃園市議員林俐玲、邱素芬在議事堂上進行聯合質詢。

推動「亞洲.矽谷」計劃,桃園市政府將著手規劃「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桃園市議員林俐玲、邱素芬24日在議事堂上聯合質詢時指出,台北市推動到現在1輛都看不到,質疑U-CAR政策不適合在桃園市推動辦理。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將參考台北市和高雄市的經驗,審慎評估絕對不能冒然行之。

邱素芬指出,推動「亞洲.矽谷」智慧城市,規劃「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環保減碳立意很好,當初也想在大溪推出12輛提供大家試乘,未來望在桃園機場、桃園火車站、中壢火車站、高鐵…等等人口及交通量大的交通節點設置。但是,台北市原本預計在今年3月要開始試辦「U-CAR「共享電動車」,因為合作的電馳公司資金未到位,導致計劃泡湯。

林俐玲議員表示,「共享經濟」可以說是近年來最引領風騷的商業模式,「共享汽車」就是搭上這股風潮,而且根據交通部調查顯示,私人汽車95%的時間處於閒置狀態,使用時段多集中於上下午尖峰時段,無法達到最有效率的使用,駕駛卻仍要支付擁有車輛的成本與停車空間,因此,「共享汽車」應運而生。

林俐玲說,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在2016年紛紛宣告將建立「電動汽車共享系統」,並由高雄市政府於2017年招商成功拔得頭籌,設立第一座示範站。台北市的「U-CAR」計畫則積極拉攏新北、基隆、桃園等市,共同打造「U-CAR」生活圈,並廣設電動車充電柱,只是沒想到去年底如期完成設置79處的建置目標後,等不到電動汽車來共享。

針對設置「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計劃,桃園市議員林俐玲質詢桃園市長鄭文燦。

針對設置「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計劃,桃園市議員林俐玲質詢桃園市長鄭文燦。



針對新的「共享汽車」概念計劃,邱素芬、林俐玲均追問桃園鄭文燦有沒有這項計劃?

鄭文燦指出,去(106)年示範廠商曾進行展示,市府當時也進入評估,由於高雄市規劃3年才開始執行,台北市則是上路以後,才發現廠商財務及營運能力不好,因此桃園會放緩腳步,不贊成立刻貿然推動,將參考台北市和高雄市的經驗。

鄭文燦強調,U-Car需要營運能力,如同YouBike能成功,也是基於良好營運能力,因此將清楚瞭解U-car系統的成本和財務能力後,審慎評估,絕對不能冒然行之。

針對設置「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計劃,桃園市議員邱素芬質詢桃園市長鄭文燦。

針對設置「U-CAR共享電動車服務」計劃,桃園市議員邱素芬質詢桃園市長鄭文燦。



邱素芬指出,YouBike是短程的,但「U-CAR」是長程的、是點對點的,外面業者還有申地乙還的,都做得非常的好,這個需求鄭市長應該看到了,但可行性還是要審慎評估。

林俐玲也進一步提到,共享汽車最大的難題就是都市停車位尋找不易,沒有固定停車位將導致計畫失敗,為了確保車輛有固定停車位置,必需與民間停車場合作。

鄭文燦表示,U-Car主要是點對點服務,目前市府推動的電動車停車場內雖設有充電站,但是車輛皆屬私人電動車。若U-Car要結合電動車停車場,則必須再進行系統整合與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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