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衛生局抽驗元宵食品 全數符合規定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8-03-01 17:21

桃園市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特別針對轄內春酒宴席餐廳及元宵食品進行查驗。

桃園市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特別針對轄內春酒宴席餐廳及元宵食品進行查驗。這次查核共11家春酒宴席及製作場所衛生環境,經複查全數合格;此外至連鎖超市、知名甜品店及製造工廠等場域抽驗應節元宵食品,包含鹹(含素食)、甜湯圓及配料(芋圓及地瓜圓等)共計15件,檢驗防腐劑、甜味劑及著色劑項目,也全數符合規定,民眾可以放心食用。抽驗結果將公布於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供民眾參考。

桃園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作業環境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並定期檢查食材、調味料之有效日期,避免誤用;若製程中有使用食品添加物,也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做好自主管理,以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

另外也提醒民眾糯米做的湯圓黏性高、不易消化,建議若有消化問題的民眾應適量攝取,以免出現腸胃不適的情形;此外,消費者於購買前應多加注意定型化契約,以保護自身權益,才能安心度過健康又快樂的春節假期。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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