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建物強制做耐震評估 違者最高可開罰30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2-10 13:32

花蓮發生6.0強震導致多處建築物傾斜或倒塌,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修法強制要求私有高度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做耐震評估。(圖/花蓮縣政府)

花蓮發生6.0強震導致多處建築物傾斜或倒塌,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修法強制要求私有高度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做耐震評估,包括旅館、百貨公司、大賣場、電影院等人潮聚集場所,新法預計上半年正式實施。

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王榮進表示,為強化建築物安全,公有建築物包括公家機關、學校等,大致都已完成耐震評估;有需要補強的部分,補強率超過60%,還沒完成補強的部分,目前也都持續進行。

王榮進指出,下一階段要推動私有建物的耐震評估檢查,內政部已在研擬修改「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針對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私有高度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包括旅館、百貨公司、大賣場、電影院等人潮聚集的營業場所,強制辦理耐震評估,預計每兩年進行一次耐震評估。

內政部表示,將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中,增訂高度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必須做耐震評估,業者若不配合,可依建築法處新台幣6萬到30萬元的罰則,新法預計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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