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市售水產品 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01-30 15:42

漁業處抽驗鮑魚、九孔、鱒魚、鱸魚及鱘龍魚等43件水產品,結果均合乎衛生福利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相關規定。(圖/漁業處提供)

農曆春節將至,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處為加強食用水產品源頭管理,以及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針對轄內111戶養殖戶抽驗達上市體型水產品43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漁業處長汪昭華指出,計抽驗43件水產品,包括鮑魚4件、九孔30件、鱒魚3件、鱸魚2件及鱘龍魚4件等,經硝基呋喃類、孔雀綠及氯黴素等7項藥物殘留分析,結果均合乎衛生福利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相關規定。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為民眾食的安心嚴把關,從源頭控管水產品的安全,每年針對轄內養殖戶(包含陸上魚塭及淺海養殖)進行上市前水產品抽驗工作,今年規劃抽驗125件,按養殖生物放養時間及產期進行定期訪查、宣導安全用藥,並針對達上市體型水產品進行抽樣檢驗,防止違反衛生安全規定之水產品流入市面。



漁業處也提醒養殖戶,務必遵守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合理使用水產動物用藥品,並遵守停藥期限制,千萬不可使用不合法藥品。針對抽驗不合格養殖戶,漁業處會立即依消費者保護法至養殖現場進行移動管制,並按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2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管制期間其養殖水產品不得販售上市,經複驗合格後才會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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