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柏興業與員工勞資爭議 南市排定12/14調解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11-26 15:47

有關鴻柏興業與員工間工資加班費給付的勞資爭議,市府勞工局26日表示, 已排定12月14號下午進行調解。勞工局將依後續法定程序辦理,並在積欠工資金額勞資雙方確認無誤後,要求限期給付,如公司有歇業清算時並輔導申請勞動契約所積欠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工資墊償給付以維護員工權益。

勞工局指出,鴻柏興業與員工間之勞資爭議,該局前於106年10月接受反映,即派員查處並於106年11月2日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工資未給付及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詳實記載,確有違規,準備處罰在案,並將盡速進行勞資爭議協商,以確認積欠工資,確保勞工權益。

勞工局主任秘書黃恵美表示,薪水按時支付是資方應負的法定責任,未經任何的勞資協商共識就遲付薪水是違法的,此案已經開罰。

勞工局表示,有關勞基法規範的各項資方行為,資方要做任何改變之前,一定要取得勞資協商共識及一定的合法程序,不能資方單方作為逕行處理,如此會影響勞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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