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遭棄置52隻雞屍體 警追緝丟棄行為人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9-01-29 16:30

嘉義縣遭棄置52隻雞屍體,家畜所緊急送驗消毒,追緝丟棄行為人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1月29日接獲民眾通報,民雄鄉東勢湖前大排遭棄置52隻雞屍體,家畜所立即將雞隻屍體移除採樣送至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檢驗,並加強鄰近養禽場及公共區域的消毒,另外協請警方追查棄屍嫌疑犯。

家畜所表示,任意棄置斃死禽畜會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情節重大者將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

家畜所指出,若追查到丟棄動物屍體的飼主,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重懲,若因此致疫情蔓延或散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並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條開罰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家畜所也呼籲養禽業者面對禽流感疫情切勿掉以輕心,務必自主落實各項防疫工作,若發現飼養禽隻有發生異狀,要儘速通報防疫機關做相關處置,未主動通報疫情者,將會撲殺並不予補償,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請養禽戶切勿隨意丟棄動物屍體,違者將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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